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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级、11级综合测评按新的综合测评办法进行(10、11级综合测评办法及相关表格.zip);12级的综测办法下次12级班长书记会上培训。
2、各班级加减分严格按照学院公布的加减分统计结果执行,该加的不多加,该减得不少减;同学们互相监督,学办电话4309310。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加减分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加减分补充
3、上学期参加诚信考试的在进行诚信考试的科目上x1.05%后计入综合测评。
4、各班级综合测评完成后,将综合测评模版录为电子版分年级发到指定邮箱(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模版),1468658776@qq.com 陈瑞坤(11级、12级);305565489@qq.com 毛可征(09级、10级)。
5、09级综合测评务必抓紧完成,否则将耽误毕业生的最后一次组织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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