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美高梅官网正网

关于评选校级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6 编辑: 浏览次数:

各班级:

集团决定于2012年3月5日开始评选校级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毕业生,请各班级根据评选办法认真评选,并于2012年3月8日前奖材料报到学办(10级报给阿木热老师,09级报给王丽艳老师,08级报给齐丽华老师)。

评选要求

1、候选人的提名须在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2、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员工,可适当放宽智育、体育方面的评选条件,破格评选,但必须附佐证材料。

3、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一份。

4、凡在2010-2011年度优良学风班集体创建过程中受表彰的班级所能涉及到的评选项目均在以前基础上增加班级总人数6%的名额,但评选对象必须符合评选条件。

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三好员工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内蒙古。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积极参加各种思想教育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注重体育锻炼,坚持参加早锻炼和各项体育活动,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讲究公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行为现象作斗争;在学校开展的“三文明”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

5、德智体测评成绩两学期均在班级前1/3。如果三项中有两项特别突出,另外一项可放宽至全班的前1/2。

三好员工评选办法

1、三好员工按每班2名评选,45人以上班级可评3名。

2、两学期中,均获得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除外)。

3、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在班级民主评选的基础上产生三好员工。

二、优秀员工干部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内蒙古;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员工工作,组织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员工中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讲究公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热心为同学服务,能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年度考试无补考课程,两学期智育及德育成绩均在班级前1/2,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1/2。

优秀员工干部评选办法

1、员工干部任职满一年

2、比例不超过班级员工人数的4%

3、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可适当降低智育、体育方面的条件。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内蒙古;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

2、热爱所学专业,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优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讲究公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1、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8%

2、前三年中至少有两年获校级“三好员工”或“优秀员工干部”称号,对在科技创新或学术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3、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在班级民主评选的基础上产生优秀毕业生。

注:2008级班级先评选三好员工和优秀员工干部,然后根据评选推荐优秀毕业生。

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登记表(点击下载) 

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点击下载)  

 

上一条:水建院2012年上半年晚自习安排[1]最新

下一条:11级员工医保号

关闭